一般纳税人公司,17年10成立后一直在装修至18年5月,在提报17年年度所得税汇缴清算时只提供了装修期间的人员工资,还有其他费用未提报,由于一直没建账,18年5月开始建账,那么17年发生的费用但是没填写进年度所得税汇缴清算表。请问这些费用时做进17年的账,还是18年?或者有没有更好的办法。是查账征收税
按照原则属于17年的费用应该计入17年,但是你汇算清缴都没报上去,而且发票是否已经取得,如果已经取得发票,可以在17年汇算清缴上报,如果没有发票,这部分费用是不能在所得税前计入的,所以如果发票都是18年取得的,可以计入18年费用,反正你也是筹建期,没有正式经营。这期间费用可以自行选择扣除方式,但是前提是取得正规发票。
引用资料:税收筹划方案如何设计 每个企业都应该懂
解决时间:2021-04-03 1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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