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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报告的问题

已解决问题联贝财务 959有疑问?立即咨询
匿名
提问人:匿名
2021-03-25 11:54

2016年年度报告显示已公示.但是最后修改日期和公示日期是null,点击编辑显示‘提示:提交失败,您已提交纸质数据,无法在线修改数据’,点击查看或打印显示‘提示:提交失败,您已提交纸质数据,无法在线修改数据’,点击结果告知书显示‘当前年度(2016)报告未填报或系统故障’.另外我想问2016年年度报告是今年填报,2017年年度报告2018年填报还是2017年填报。

最佳答案
  • 张丽丽
    张丽丽资深财税专家
    中经慧税 • 联贝财务

    你好,
    现在提交的是2016年的年度报告,2017年的年报是明年才可以提交的。
    如果已经纸质提交,就不需要网上进行提交了。

    说明:
    一、企业年检已取消,改为企业年报。
    二、企业年报时间:1月1号至6月30号。
    三、申报方式在网上申报。

    企业年报网上申报流程:
    一:进入中经慧税(联贝财务集团)官网。
    二:进入后选择您企业所属地区,企业所属哪个城市就进入哪个城市,或者直接进入省份。
    三:进入工商企业年报系统。
    四:进入后登陆工商企业年报系统。
    五:进入年度报告在线填录系统。
    六:选择要报的年份。
    七:开始填写企业基本信息。
    八:然后填写网站信息。
    九:填写股东信息。
    十:填写资产状况信息。
    十一:按照提示填写完成,提交即可。

    未按时年报会有的后果:
    一、企业逾期不报送公示年报的,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向社会公示;个体工商户逾期不报送年报的,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向社会公示。
    二、根据国务院《注册资本制度改革方案》和《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规定,2014年3月1日起,取消企业年检制度,改为实施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企业应当于每年的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查询。

    年度报告内容包括:
    一:企业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
    二:企业开业、歇业、清算等存续状态信息。
    三:企业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信息。
    四: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其股东或者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
    五: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
    六:企业网站以及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
    七:企业从业人数、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对外提供保证担保、所有者权益合计、营业总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信息。
    注:第一项至第六项规定的信息应当向社会公示,第七项规定的信息由企业选择是否向社会公示。

    引用资料:宝山公司变更 公司转让的具体流程是什么?

    解决时间:2021-03-25 11:14
    郑重提示:线上咨询不能代替面谈,财税顾问建议仅供参考!

其他答案2人回答 959人参与
  • 王依
    王依高级HR顾问
    联贝财务#1楼
    2021-03-25 10:34

    现在提交的是2016年的年度报告,
    2017年的年报是明年才可以提交的。
    如果已经纸质提交,就不需要网上进行提交了。

  • 金启杭
    金启杭市场总监
    联贝财务#2楼
    2021-03-25 09:54

    年报结果查询方法:
    1、进入中经慧税(联贝财务集团)官网
    2、进入企业所属城市
    3、点击“企业查询”按钮
    4、进入“工商企业查询系统”
    5、输入企业名称点击查询
    6、点开查询结果详情
    7、在结果详情页,拉到差不多网页底部“企业年报信息”处。
    8、查看年报结果
    9、点击查看各年份详细年度报告
    10、没有显示就是还没有公示成功,有就是公示通过了!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提醒其履行公示义务;情节严重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造成他人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企业未按照本条例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或者未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
    (二)企业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依照本条例规定履行公示义务的,由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满3年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履行公示义务的,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企业自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之日起满5年未再发生第一款规定情形的,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移出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有什么后果:
    依法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通过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并记录在市场主体公示信息中,同时建立部门联动响应机制,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信用约束机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予以处罚,并将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等信息通报公安、财政、海关、税务等有关部门,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机制。
    企业今后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并对其企业法人、负责人在银行信贷、投融资、合同签订、海关签证、企业外籍人员工作证件等、将受到信用约束机制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