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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报公示后,移除经营异常名录携带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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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提问人:匿名
2021-03-21 11:19

这几个表格都要填写吗?
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申请表.doc
个体工商户恢复正常记载状态申请表.doc有没有企业恢复正常记载状态申请表
企业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doc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异议申请书.doc

最佳答案
其他答案3人回答 882人参与
  • 张丽丽
    张丽丽财税销售经理
    联贝财务#1楼
    2021-03-21 10:19

    是的,具体你可以先咨询下当地工商部门

  • 卢春花
    卢春花高级建筑师
    联贝财务#2楼
    2021-03-21 09:49

    请参考企业年报流程:https://www.lianbei66.com(含有申报入口)
    ㈠、企业年度报告的内容包括:
    1、企业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
    2、企业开业、歇业、清算等存续状态信息;
    3、企业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信息;
    4、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其股东或者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
    5、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
    6、企业网站以及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
    7、企业从业人数、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对外提供保证担保、所有者权益合计、营业总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信息。
    第1项至第6项规定的信息应当向社会公示,第7项规定的信息由企业选择是否向社会公示。

    ㈡、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的内容包括:
    1、行政许可取得和变动信息;
    2、生产经营信息;
    3、开设的网站或者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
    4、联系方式等信息;
    5、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要求报送的其他信息。

    ㈢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的内容包括:
    1、行政许可取得和变动信息;
    2、生产经营信息;
    3、资产状况信息;
    4、开设的网站或者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
    5、联系方式信息;
    6、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要求公示的其他信息。

  • 王依
    王依高级HR顾问
    联贝财务#3楼
    2021-03-21 09:19

    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流程:
    一、进入中经慧税(联贝财务集团)官网。
    二、进入后选择您企业所属的城市或者省份站点。
    三、进入工商企业年报系统。
    四、进入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指南。
    五、查看列入异常原因,有四种异常,选择相应的。
    六、逾期未申报的补报未按时申报年份的年度报告,地址异常等其他异常原因处理办法上面都有说明。
    七、下载《企业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申请表》。
    八、带上《企业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申请表》和移出经营异常名录证明材料,需要什么证明材料上面都有说

    明,不同异常原因的所需材料都不同。
    九、带上以上资料到企业所属工商局大厅提交申请。等待审核。
    十、工商局自收到资料后5个工作日内作出移出决定,恢复正常记载状态。予以受理的,应当在20个工作

    日内核实,并将核实结果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的,将不予受理的理由书面告知申请人。

    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有什么影响:
    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今后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依法予以限制或

    者禁入。银行信贷、合同签订、海关通关、企业外籍人员工作证件等、、将受到信用约束机制的影响。

    提示该企业已列入经营异常名录4种不同原因申请移出异常名录:
    一、未按规报送年度报告的企业,可以在补报未报年份的年度报告并公示后,携带资料(见表格底部说明

    )前往企业所属工商局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移

    出决定,恢复正常记载状态。
    二、企业依法办理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变更登记,或者提出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可以重新取得联系

    ,申请恢复正常记载状态的,中经慧税(联贝财务集团)官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自核实之日起5日内作出移出决定,恢复正常记载

    状态。
    三、未按规定履行即时信息公示义务的企业,申请恢复正常记载状态的,应当先履行其信息公示的义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移出决定,恢复正常记载状态。
    四、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企业更正其公示的信息后,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移出经

    营异常名录,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查实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移出决定。
    根据《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企业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有异议的,可以自公示

    之日起30日内向作出决定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

    在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予以受理的,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核实,并将核实结果书面告知申请人;

    不予受理的,将不予受理的理由书面告知申请人。